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中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一致性处理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完成的《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沿河西路北延段)》已于2023年3月30日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同意,批准文件:《关于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沿河西路北延段)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16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背景及原因
该项目建设是完善区域路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目前,麻涌镇城市内部交通体系还不够完善,现状道路存在通行能力不足等问题,道路承担了区域过境交通和区域对外交通,现状内部城市道路网络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网络系统,道路建设条件差,内部主干道较少,道路普遍较窄,道路通行能力较低,且路网密度低,难以满足城市未来交通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近年来机动车发展迅速,现有道路网将难以承担由此带来的巨大交通压力,现有主要道路负荷度较高,部分路段服务水平低,亟需另辟道路来疏散、分担日益增长的交通量。随着麻涌镇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网的不断完善,今后诱增的交通量将对现状路网带来较大冲击,将难以承担由此带来的交通压力,急需完善道路路网。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等相关规定,拟对《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布局调整。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麻涌镇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本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麻涌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拟在麻涌镇华阳村调入城乡建设用地0.5083公顷;同时拟在麻涌镇华阳村调出城乡建设用地0.5083公顷。空间布局调整后,麻涌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7日,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麻涌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麻涌镇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1. 关于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沿河西路北延段)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16号).pdf
2. 东莞市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沿河西路北延段)相关规划调整图件.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麻涌分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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