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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麻涌镇网格管理中心2024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自评抽查审核意见表和自评结果汇总表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10-20 15:38:2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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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序号预算部门(或下属单位)项目名称自评结果财政抽查审核结果
1东莞市麻涌镇网格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经费(村)
2东莞市麻涌镇网格管理中心智慧网格/
3东莞市麻涌镇网格管理中心货物购置类项目(服装制服)/
备注:本预算部门(含下属单位)所有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需向社会公开,此表供公开参考使用。纳入财政抽查复核的项目需填财政抽查审核结果,同时公开各项目的自评抽查审核意见表;没有纳入财政抽查审核的项目需汇总各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列入此表向社会公开。



麻涌镇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审核意见

编制单位:麻涌镇网格管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人员经费

预算单位

东莞市麻涌镇网格管理中心

绩效自评组织工作审核意见

1.自评资料提交情况:基本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评审核工作,能及时报送自评资料。

2.自评结果应用情况:提供的佐证资料能体现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3.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能按要求将绩效信息进行公开。

项目绩效抽查审核等次

审核等次: ☑优  □良  □中  □差

抽查审核意见

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一般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差    □
项目预算调整过大     □
 具体情况:该项目共设置2个过程指标,包括资金管理1个和事项管理2个。

(1)资金管理

资金支出率(≥90%):该项目2024年年初预算1393.8万元,调整后预算安排1393.81万元,实际支出金额1377.7万元,预算执行率约为98.84%。

(2)事项管理

监管有效性:项目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派遣人员经费请款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有效管理制度;项目按规定进行预决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项目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且提供相关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账以及发票;项目采购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及时支付;项目支出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拨付按规定程序审批,手续完善;项目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自评管理质量:自评佐证资料相对充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

2.产出方面:
项目基本完成预期产出目标     □
项目完成大部分预期产出目标  □
项目完成部分预期产出目标     ☑
大部分预期产出目标未完成     □
 具体情况:项目共设置4个产出指标,分别是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和成本指标1个。

(1)数量指标

购买服务人数184:有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能提供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工资流水等材料。

(2)质量指标

人员考核达标率≥90%:根据项目2024年1月—5月,是由麻涌镇网格管理中心进行绩效考核,从《网格员月度考核汇总表》看出,①人员考核达标率≥90%,指标达标。从数据上看,人员考核达标率≥90%;②购买服务人员资质达标100%,本科69人,大专102人,高中7人,中专6人,初中1人,资质达标率为92.43%。

(3)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及时率≥90%:能提供工作进度表(含任务完成及时率统计)、同步提供“智网工程”系统任务轨迹截图、实地抽查记录等电子佐证材料,确保“工作完成及时率≥90%”可追溯、可验证。

(4)成本指标

预算执行率≥90%:实际预算执行率约为98.84%。  

存在的主要问题:

(2)质量指标:考核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存在脱节现象,考核标准量化不足,关键概念模糊等;资质达标率为92.43%。

3.效果方面:
项目基本实现预期效益目标   ☑
项目实现大部分预期效益目标 □
项目实现部分预期效益目标   □
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不明显    □
 具体情况

该项目共设置1个效果指标,为经济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网格队伍工作效率:从提供的工作简报及信息采纳截图被省市镇报道、入选市典型案例、重点案事件发现、在职培训、宣传、较大事件奖励、优秀评选等能看出提高网格队伍工作效率。指标达标。
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1.完善考核制度细则:修订《麻涌镇网格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较大工作失误”“重大事故”的量化标准(如因巡查疏漏导致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社会影响覆盖≥100人即认定为“重大事故”);补充“综合素质”“工作履职”指标的细化评分规则(如培训参与度≥90%得满分,每低5%扣2分;培训考核成绩≥80分得满分,每低10分扣3分);

2.规范考核执行流程:明确6月起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考核,需同步移交考核权限(如系统数据查询账号、抽查记录归档责任),避免“制度设计与执行脱节”;增设“申诉机制”:被考核人对结果有异议时,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镇网格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诉,由镇网格中心、人力资源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复核小组,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备注:财政分局是根据预算单位提供的评价资料出具本项目审核意见,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由预算单位负责。

编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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