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宣告缓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临外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管;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参加和协助社区工作,努力做好便民服务。
负责人: 潘家扬
办公地址: 东莞市洪梅镇沿河路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8842422
邮政编码:52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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