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镇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镇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镇各项经济发展政策;贯彻落实市对镇的财政分配体制。
三、编制镇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我镇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四、制订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和监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各项非税收入。
五、制订财政和预算支出计划;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镇级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债务。
六、贯彻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政策。
七、监管镇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组织实施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八、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
九、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十、承办镇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林建良
办公地址: 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34号3号楼3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8849113
邮政编码:52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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