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制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工作。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辖区内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信访、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管理指导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的开展。承担镇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申报。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及医疗救助等待遇核发业务经办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信息查询、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参保信息变更、征地审批业务等业务经办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社保卡的协调制发配套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老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险关系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并负责辖区与保险关系有关社会保险执行情况和基金运行情况的调研测算工作。
3、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协助承办用工申报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人才供求信息收集、贮存,为用人单位推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提供需求信息,推荐就业;提供人才流动有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举办本辖区劳动力和人才集市、招聘会;承办有关科级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报批工作;开展智力成果交流、转让和推广应用。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区域内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域内医药机构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配合查处欺诈骗保等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区域内医疗保障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 吴汝棠
办公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34号河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1330022
邮政编码:52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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