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人: 尹飞鸽
办公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海滨长廊路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8439119
邮政编码:52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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