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一个中心四个站点,为政府办政府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辖区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疾病预防控制职能:承担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保健、慢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十二项免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学生常见病监测、饮用水监测、死因监测、食品安全监测、艾滋病防制工作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负责人:莫健如
办公地址: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行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8430060
邮政编码:52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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