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粤SS6286、粤ST1103、粤SE7893、粤SM0075、粤SQ6010、粤SV5539、粤SM8380、粤S02078、粤S32787、粤SV936挂、粤SL3958、粤SL2571、粤SW7120、粤SG3578、粤S61952、粤ST599挂、粤SX0370、粤SM2786、粤SS5339、粤SZ1217、粤SY2373、粤SX5299、粤SN391挂、粤SB6603、粤SY7917、粤SX380挂、粤S6716挂等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分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粤SU1500道路运输车辆因严重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连续三次通报,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我分局依法予以撤销原批准,注销以上车辆《道路运输证》。
上述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如擅自经营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车辆信息表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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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车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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