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 粤SF8120、粤SN351挂、粤SM6515、粤SK7790、粤SU7007、粤SY515挂、粤SV350挂、粤SU3250、粤SJ6662、粤SV006挂、粤S75578、粤SY6376、粤SV8625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分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东莞市洪梅德伟立货运服务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441900140636)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分局依法注销该公司所属车辆粤SW1288的《道路运输证》。
上述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如擅自经营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车辆信息表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
注销车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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