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东莞市冠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1年周期内已被停业整顿1次,又达到停业整顿情形,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吊销该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我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东交罚〔2025〕00184号),并留置送达当事人,2025年1月16日按规定吊销该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莞字441900154829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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