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31日至2月3日期间,依法对东莞市安爵皮具科技有限公司等36户企业(详见附件清单)核准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已不在登记住所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以及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我分局公告通知,请东莞市安爵皮具科技有限公司等36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于15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分局,说明该公司是否仍在经营,或已搬迁至其他地址经营,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附件:拟吊销东莞市安爵皮具科技有限公司等36户企业公告清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梅分局
2024年3月27日
(联系人:陈胜权 联系电话:0769-81336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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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吊销东莞市安爵皮具科技有限公司等36户企业公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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