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洪梅镇梅沙村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26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小组。为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强化整改事项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二)制订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订方案。逐条研究,坚持以上率下,明确具体问题整改责任干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干部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成效。持续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同时将整改工作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对各责任干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紧盯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力”的问题,一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城市更新,加快返还物业,增加集体收入;二是以更大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青商联数字智造中心、数字湾区智造中心等项目的建设。
(二)针对“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佳”的问题,一是定期对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将闲置地进行围蔽管理;三是制定村两委干部分区域分工包干制度;四是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加强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
(三)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效不佳”的问题,一是通过充分发挥“行走梅沙”工作群的作用,群成员不定期下村巡查,发现问题即时上报并由专人及时处理;二是每月由我村“两委”干部牵头,组织村工作人员和环卫保洁公司,定期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清洁行动;三是每周开展村内乱搭乱拉清理行动,四是加强管理措施。对村内乱停放乱堆放和占道经营的商铺进行每日巡查和监督管理。
(四)针对“土地整备项目迁坟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指定专人对接跟进。落实“每周一报”专题会议,及时掌握交地和迁坟情况,加快推进迁坟工作。
(五)针对“党的核心作用弱化,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将优秀、年轻的村民代表纳入党员发展对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女党员积极参与下届村民代表换届,着力提升党的核心作用。
(六)针对“党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领导作用不足”的问题,根据《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东莞市村级换届工作手册》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引》相关规定,通过补选方式更换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七)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强”的问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八)针对“党风廉政谈话提醒流于形式”的问题,坚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谈话,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多方面进行深度谈话,剖析自我,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九)针对“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将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
(十)针对“党支部委员组织关系与工作单位分离”的问题,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及时处理转出关系。
(十一)针对“党组织管党治党基本任务落实不充分”的问题,强化上级重要精神的传达工作,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贯彻落实。
(十二)针对“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不高”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全年的主题党日计划,做到结合时事、新颖有亮点,进一步解决活动同质化、枯燥等问题。
(十三)针对“党员组织纪律性不够强”的问题,对在藉党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依党费交纳标准重新收取党费,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党费收缴工作。
(十四)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力”的问题,一是对集体资产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十五)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十六)针对“债权追收不力”的问题,制定债权追收方案,分类落实追收措施,明确追收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发展、完善制度贯通起来,把整改成效固化到制度建设上来,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强化政治建设,提高党性修养。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党的最新理论学习和上级重要精神的传达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推动发展,把巡察整改贯穿到推动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强化成果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841003;电子邮箱:hmms88841003@163.com;邮政信箱:洪梅镇梅沙村西区三十二巷6号梅沙村委会;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梅沙村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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