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粤SC2822、粤SU7758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分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粤SQ9197、粤SQ6536、粤S27788、粤SL6233、粤SU8538、粤SX3116、粤SR6996等车辆在《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中发现存在驾驶违规行为限期整改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我分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上述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如有擅自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货运车辆信息表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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