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六巡察组从2023年4月17日起对洪梅镇党委及梅沙、洪屋涡、乌沙、黎洲角、氹涌、尧均、金鳌沙、夏汇、新庄、洪梅等十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驻点阶段工作于5月29日结束。根据有关规定,5月29日17点30分起,巡察期间公开地对洪梅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被巡察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问题的邮政信箱、联系信箱和值班电话同时停止使用。
专此公告。
中共东莞市委第六巡察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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