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东莞市喜胜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未履行承诺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证》之日起180日内按规定投入自有专用且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并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我分局分别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予以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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