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东莞市洪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洪梅镇河西第6片区、夏汇村建设用地置换方案)》的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3-20 17:42:38  来源: 本网
【字体: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洪梅分局编制完成的《东莞市洪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洪梅镇河西第6片区、夏汇村建设用地置换方案)》已于2023年3月15日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同意,批准文件:《关于东莞市洪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洪梅镇河西第6片区、夏汇村建设用地置换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13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及原因

  洪梅镇拟通过洪梅镇河西第6片区、夏汇村建设用地项目加快整合利用土地资源、调整用地布局,促进洪梅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东莞市洪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规划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2.1211公顷,不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为了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省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现行规划用地布局进行局部修改调整。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规定,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需重点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不涉及占用耕地。因此,本方案的实施不会对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本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后,洪梅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拟在洪梅镇梅沙村、夏汇村、黎洲角村调入城乡建设用地2.1211公顷;同时拟在洪梅镇梅沙村调出城乡建设用地2.1211公顷。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过程中,调入地块的规划用途由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的规划用途由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后,洪梅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时在洪梅镇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洪梅分局

  2023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