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广东鑫方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履行承诺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证》之日起180日内按规定投入自有专用且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并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粤ST8395等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注销到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现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业户和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车辆予以公告,上述业户和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上述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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