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洪梅奖励实施办法》(洪府办〔2019〕2号)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综合审查、征求相关部门及村(社区)意见等程序,现将拟定2021年度科技洪梅工程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明细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经济发展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不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的,恕不受理。
地址:洪梅镇河西行政中心3号楼1楼
洪梅镇经济发展局,邮编:523160。
联系人:吴振鹏,吴鹤颐, 电话:88431766,88841968。
洪梅镇经济发展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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