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洪梅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洪梅镇河西第11片区)(编号:441900202219),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保障洪梅镇河西第11片区项目建设,加快全市土地统筹储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河西片区公共配套水平和生活品质,打造高品质公共服务平台,拟使用跨省调剂规模0.9681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洪梅镇河西第11片区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9681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审批表批准后,东莞市洪梅镇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9681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2年6月21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洪梅分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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