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9〕29号)规定,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改造项目实施挂牌招商。经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竞价环节,确认东莞市金域置地有限公司为改造项目收购主体,该收购主体在收购期限内已完成全部不动产权益收购。现对要约收购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示5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改造项目拆除范围内全部不动产权益收购情况(详见附表)。
三、公示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新庄村委公告栏、改造项目现场。
四、凡是对本次要约收购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769-88846021进行反馈或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到“洪梅镇城市更新中心”(邮编52300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1改造项目完成要约收购的公示》公众咨询”。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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