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修订)》(东自然资〔2021〕213号)要求,现对《洪梅镇河西片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7“1+N”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改造范围:洪梅镇河西片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7位于洪梅镇梅沙村,标图建库号44190012519。
二、公示内容:洪梅镇河西片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7“1+N”总体实施方案
三、公示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6日
四、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中国东莞洪梅镇栏目(http://dg.gov.cn/hongmei/)。
(二)现场展示:梅沙村委会及改造现场。
五、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将意见表交到梅沙村委会的意见收集箱;
(二)将意见表邮寄到洪梅镇市民中心二楼规划所,信封表面须注明“洪梅镇河西片区传统产业类更新单元7意见反馈”。
六、咨询方式:东莞市洪梅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8843386。
东莞市洪梅镇规划管理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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