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洪梅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洪梅河西片区连片“工改工”等三个项目)成果公告
根据《东莞市洪梅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洪梅河西片区连片“工改工”等三个项目)(编号:441900202139),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保障洪梅河西片区连片“工改工”等三个项目建设,加快全市土地统筹储备,补齐市政设施,实施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镇村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完善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拟使用跨省调剂规模1.2477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洪梅河西片区连片“工改工”等三个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477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新庄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市洪梅镇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2477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洪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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