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 | ||||||||||||
根据《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2〕11号)、《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2〕12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洪梅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19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4月5日止,在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网上公示15天,网址:(http://www.dg.gov.cn/hongmei/) | ||||||||||||
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雍景大楼4楼安监组 联系电话:88436811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镇(街) | 村(居)委会 | 家庭人数 | 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自有房屋数量(间) | 月人均收入(元) | 主要收入来源 | 符合保障条件 | 保障方式 | 备注 |
1 | 陆丽平 | 452522********4342 | 洪梅 | 金鳌沙 | 1 | 0 | 0 | 873 | 养老金 | 廉租房 | 租赁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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