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洪梅镇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卢敏同志到洪梅镇房地产管理所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学位 |
职称 |
综合成绩 |
004 |
卢敏 |
女 |
30 |
硕士研究生 |
地图信息系统助理工程师 |
75.48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洪梅镇人事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10日
受理单位:洪梅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莞市洪梅镇府前街1号
邮编:523160
联系人:
联系电话:81330169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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