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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镇招聘人员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07-24 10:56:2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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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面试对象,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二、招考条件

  1、招聘的岗位和要求(共45人):

用人

单位

招聘职数

招聘条件

备注

党政办

3

    材料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写作和逻辑分析能力,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秀。(享受待遇:材料员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我镇转正后的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为见习期,见习期限为1年,年薪约6万元;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年薪7万元以上。)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以及团队意识强。

 

组织人事办

2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中文类、文学类、政治类或新闻类专业,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写作和逻辑分析能力,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文秘类或管理类专业,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计生办

1

    统计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计算机或信息通信专业,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1

材料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外经办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国际贸易或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熟悉对外经济、经济贸易等知识,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东莞市户籍优先考虑。

 

城建办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建筑电气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1

技术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1

行政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团委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东莞市户籍。

 

财政分局

1

    财务管理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财政学、会计学或审计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东莞市户籍。

 

环境检测分站

3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环境监测相关专业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会计核算中心

1

     财务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会计学或审计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东莞市户籍,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助理会计师或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

    工作人员,大专学历,市政及各管理类专业,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刻苦耐劳,东莞市户籍。

 

文广中心

1

    播音员,大专或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专业,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并能担任大型晚会的主持工作,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1

材料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中文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房管所

1

    工作人员,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或中文类专业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热爱祖国,好学上进,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熟悉房屋测绘或公文写作水平较高者优先考虑。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洪梅镇户籍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热爱祖国,工作认真负责,好学上进,综合素质好,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熟悉房屋测绘技术或者公文写作水平较高者优先录取。

 

食品药品监督站

2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普通话、粤语流利,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字体工整,有一定写作水平,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东莞市户籍或预防医学、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文字功底扎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文字工作或档案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农技中心

1

    工作人员,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畜牧兽医或动物医学等相关专业,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卫生办

1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2、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理论扎实,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本人未发生过医疗差错事故,未受过卫生行政相关处分;3、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操作,掌握医疗卫生工作规范,有一定的业务工作总结写书能力;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兼任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管理职务或参加过卫生行政管理培训者,优先考虑;5、年龄40周岁以下。

 

重点工程办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水电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男性优先。

 

计统办

1

    统计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统计或会计类专业毕业,年龄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清理闲置用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工作人员,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东莞市户籍。

 

社区政务服务中心

2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东莞市户籍。

 

6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优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中心区开发建设办

1

    工作人员,大专或以上学历,会计或文秘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农资办

1

    委派会计,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会计学及相关财会专业,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东莞市户籍,具有1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和具有助理会计师或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招标投标    管理办

1

    工作人员,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律或文秘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男性,1年以上工作经验,东莞市户籍优先考虑。

 

拆迁办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以上,法律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无犯罪记录,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1

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强,擅长与人沟通谈话,思维敏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无犯罪记录,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是指20137月或以前的毕业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715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洪梅镇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47162014729,逢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230分至530分。

3、报名地点:洪梅镇政府5号楼三楼组织人事办公室(洪梅镇府前街1号)。

 4、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和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镇组织人事办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洪梅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五、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小时。

2、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考试成绩计算: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六、体检

由组织人事办负责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我镇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八、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九、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洪梅镇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本公告由洪梅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洪梅镇组织人事办   88430883  8884148881336848

                           

 

 

洪梅镇组织人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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