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委研究,决定:
陈应光 免洪屋涡村党工委副书记(挂职)、新庄村党工委副书记(挂职)职务;
温柱维 兼任洪屋涡村党工委副书记;
陈锡筹
免夏汇村党工委副书记(挂职)职务;
马智冲 免尧均村党工委副书记(挂职)、金鳌沙村党工委副书记(挂职)职务;
钟文杰
兼任尧均村党工委副书记;
叶学然 免洪梅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挂职)职务;
刘柱杭 兼任洪梅社区党工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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