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虎门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虎门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并于2022年5月23日印发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现就《办法》出台背景、制定目标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质量和知识产权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我镇作为湾区重要节点城镇,立足自身经济总量、市场机制、产业配套、开放水平等比较优势,更需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质量提升战略等发展政策及配套办法,进一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助力“质量强镇”建设新进程,助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规范和加强虎门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赋能产业发展,结合我镇质量和知识产权有关工作实际,形成了《办法》。
二、制定目标
(一)支持本镇优势企业提质增效。通过申报质量奖和杰出首席质量官、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标准组织项目、鼓励企业境内外商标注册和发明专利等措施,推动我镇本土优秀企业提升产业质量、促进长效发展。
(二)帮扶本镇中小微企业攻坚克难。通过推动产品质量“巡回问诊”、企业标准、计量技术规范化项目、知识产权金融项目等措施,推动本土传统产业、集群化产业蓬勃稳健发展。
(三)引导本镇企业拓展视野。通过鼓励企业参与标准、计量规范化建设、重大质量发展工作研讨交流等措施,深化质量发展合作,拓展国际视野,推动本土企业走向国际化。
(四)充盈本地质量人才储备。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本土传统优势产业,通过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措施,激活促进质量人才培养大环境,遴选培育一批本地质量标准人才储备。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七章二十条,对专项资金使用的政策依据、适用对象、支持范围、预算管理、资助方式及额度、申报审批、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和效用时限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专项资金资助主要分为知识产权战略与质量发展两大项目专题。
(一)知识产权战略专题的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战略专题以激励创新为目的,包含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项目,在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提供政策引导与专项资金配套补助。
知识产权战略专题共六条,明确14个资助项目。包括:发明专利及境内外商标注册、专利及商标品牌奖奖励、高价值专利培育、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服务、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知识产权金融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知识产权重大战略专项资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等。
(二)质量发展专题的主要内容
质量发展专题以标准化为切口,包含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质量工作有关项目,在推进质量变革战略各项任务上持续精准发力。
质量发展专题共三条,明确14个资助项目。包括:政府质量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修订标准及计量技术规范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及国际国内标准组织表彰奖励、标准化组织工作、标准化专家工作室、标准化示范区和试点示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高端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和检验检测认证综合服务平台及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资助、杰出首席质量官资助、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研究、质量发展重大工作研讨交流活动等等。
四、资金分配原则
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镇财政财力情况确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专项资金实行年度预算总额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具体实施围绕资金支持的范围,以项目库管理为主要原则,纳入年度预算编制,资金使用按照预算批复文件执行。
五、资助对象及申报审批流程
(一)资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全日制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个人。
(二)申报审批流程
1.市场监管分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通知),申请单位组织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市场监管分局进行形式审查;
3.形式审查合格的,市场监管分局审核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征求镇有关部门意见或委托专业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以及采取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并在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场监管分局下达项目资助通知并拨付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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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虎府〔2022〕16号虎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门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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