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2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百多百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市百多百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陈皮饼”(生产日期:2023-09-0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免予处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4﹞030712006号】
(三)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陈皮饼”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当事人销售和储存场所的卫生条件、温湿度都符合食品经营的相关要求。因此,该批次“陈皮饼”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不是在当事人销售过程造成的,应是在生产环节造成的。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分别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供应商所在辖区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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