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8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户。现将使用清洗不合格餐具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虎门嘉然餐饮店使用清洗不合格餐具
(一)东莞市虎门嘉然餐饮店的“密胺碗(大)”和“密胺碗(小)”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虎门嘉然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并书面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检查,现场未发现有与抽检同批次的“密胺碗(大)”和“密胺碗(小)”库存。
(三)执法人员已督促该店采取措施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排查不合格的原因。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虎门嘉然餐饮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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