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虎门梁春付水产品店经营的“乌鳢(淡水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虎门梁春付水产品店经营的“乌鳢(淡水鱼)”(购进日期:2023-10-09)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虎门梁春付水产品店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店已停业,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三)原因排查情况。由于该店已不在登记地址经营,营业执照已注销。我局无法责令该店按照规定进行召回及排查不合格原因。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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