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7期)公开的情况表,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亿发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骨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市亿发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骨鱼”(购进日期:2023-08-16)经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刻改正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3〕031013022号)
(三)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次“黄骨鱼”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当事人销售和储存场所的卫生条件、温湿度都符合食品经营的相关要求,且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添加过任何非法添加剂。因此,该批次“黄骨鱼”抽检不合格,不是在当事人销售过程中造成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