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市政府网站“中国·东莞”虎门镇栏目(频道)(http://www.dg.gov.cn/humen/)
【监督渠道】投诉举报电话:0769-8551129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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