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粤SM0632等5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被注销营运车辆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注销逾期未年审超6个月车辆道路运输证名单(2024年第8期).xls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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