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农民安居房建设审批和报建公告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的要求,现对“农民安居房建设审批”和“农民安居房报建”事项审批通过情况进行公告,如有疑问,可联系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期从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止,在东莞市虎门镇栏目网站上公告7天。
联系电话:0769-85510139
联系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一号楼
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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