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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修改(2019—2020年)》的批后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12-15 16:36: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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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修改(2019—2020年)》通过了虎门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且于2019年7月经第四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8月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要求按规划组织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虎门镇辖区范围,总面积181.49平方公里。 二、规划修改内容: 1、传导落实上层次规划管控内容 本次总规修改严格落实上层次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的管控要求,确定“三区四线”强制性内容、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管控要素。在上版总规三区四线的基础上,根据宁洲电厂的用地红线以及电力线路调整修改黄线管控范围,根据宁洲污水处理厂的用地调整,同步落实相应的黄线范围调整,落实新增沙角污水处理厂用地的黄线管控,取消宁洲电厂上方拆除的架空线走廊的黄线,宁洲电厂南北两侧仍利用的线路走廊保留作为黄线管控要求。 2、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优化空间布局 衔接《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结合虎门镇城市建设与发展,确定虎门镇建设用地规模94.99平方公里,即比2016版总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0.34平方公里,主要落实市政设施、民生设施等。在不改变2016版总规整体空间格局的基础上,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5处,根据虎门镇发展需要和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用地功能7处。 表:总规用地布局调整情况 修改类型 | 调整类别 | 序号 | 名称 | 土规情况 | 调整说明 | 新增规模 | 道路交通设施 | 1 | 环莞快速路三期、体育路延长线 | 建设用地/一般耕地、林业用地 | 根据城建局提供环莞快速路三期选址范围,落实环莞快速路三期线位,并落实体育路延长线方案。 | 服务配套设施 | 2 | 大岭山森林公园配套用地(2处) | 建设用地 | 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落实森林公园配套用地。 | 市政公用设施 | 3 | 百足地公墓二期 | 建设用地 | 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落实百足地公墓扩建诉求。 | 4 |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处)、污水泵站(2处) | 建设用地/林业用地 | 位于怀德社区,落实全市污水处理要求。 | 5 | 长安新安公墓 | 建设用地 | 在规划上落实长安新安公墓用地。 | 功能调整 | 道路交通设施 | 6 | 新增市政道路 | 建设用地 | 在宁洲电厂旁新增落实一条市政道路。 | 公服配套设施 | 7 | 怀德社区规划学校 | 建设用地 | 规划学校调整至道路南侧,原北侧规划学校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调整后工业用地应在下层次规划中落实为新型产业或科研用途,同时满足水利、卫生、环保等相关要求。 | 8 | 雅瑶敬老院、现状工业和新村 | 建设用地 | 调整雅瑶村建设用地边界,落实雅瑶敬老院用地。 | 9 | 虎门医院 | 建设用地 | 根据虎门医院规划方案,对虎门医院的边界和北侧路网进行微调。 | 市政公用设施 | 10 | 宁洲电厂项目 | 建设用地 | 根据宁洲电厂选址红线,落实用地方案。 | 11 | 沙角污水处理厂 | 建设用地 | 将原宁洲污水处理厂南侧的居住用地调整为污水处理厂用地。 | 产业类调整 | 12 | 虎门国际电线电缆总部基地 | 建设用地 | 镇级重点企业,现状已建成。规划防护绿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修改(2019—2020年)》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dg.gov.cn)查询。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0日 |
转自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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