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件:关于印发《横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工作部署,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1 号 )及相关政策的文件精神,为促进我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研究编制了《横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大以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2023年5月4号,东莞市出台了新的《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为我市新时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基础。
横沥镇于2018年出台的《横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横府〔2018〕39 号),夯实了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大力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公正公平公开交易,有力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的总量也水涨船高,面对“十四五”规划、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原有制度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我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需求,需要予以修订。
二、主要依据
(一)《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1 号);
(二)《关于印发<横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横府〔2018〕39 号)。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活动。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十三章88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说明《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和适用范围。第二章是管理机构,明确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第三章是财会人员,明确财会人员的管理和职责。第四章是预决算和收益分配管理,主要说明预算、决算、收益分配的操作指引。第五章是开支审批和重大事项审查,主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开支审批权限和重大事项需报资产管理部门的标准。第六章是合同管理,主要明确合同管理的操作指引。第七章是资产和负债管理,主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借出款项的相关要求、属固定资产的标准和管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操作、资产评估的标准。第八章是土地款管理,明确土地款的范畴和管理标准。第九章是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主要说明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具体要求、监事会的职责、股东对存疑公开事项的操作指引。第十章是会计核算和财会档案管理,主要说明会计核算的操作、各种票据的入账标准和财会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一章是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主要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职责。第十二章是责任追究,明确各类人员违反本细则的责任追究标准。第十三章是附则,主要对解释单位、实施时间等进行说明。
五、形成过程
镇农林水务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结合镇实际情况,研究编制了《横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接着在横沥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期间没有收到修改意见。在研究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形成《横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最终定稿)》。镇司法分局已对该文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暂未发现可见法律风险和不利于公平竞争事项,该《实施细则》于2024年1月17日经十三届第136次镇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月5日正式印发。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