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件:横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沥镇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治愈“水污染”顽疾,全面推进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接驳进入镇截污管网,从而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有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完成我镇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任务,根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东莞市雨污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建立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责任机制
建管并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工程措施和机制建设同步推进,成立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专责领导小组,建立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
成员单位包括:镇生态环境分局、镇督查办、镇水务中心、镇污水治理指挥部、镇自然资源分局、镇商务局、镇工业信息科技局、镇住建局、镇房管所、镇经联总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余鲁赣担任。
(二)改造接驳工作责任主体
各工业园区、村(社区)为辖区内雨污分流工作的建设和维护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雨污分流工作的推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所使费用由业主与承租者协商决定;花园小区原则上由开发商出资接驳,如有特殊情况,由住建局及房管所协调业主委员会解决。
(三)改造接驳工作流程
1、申请:各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接驳工作施工前,填写《城市排水设施接驳信息登记表》,并经镇水务中心备案同意,申请材料包括:(1)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雨水、污水管网设施接驳总平面图纸(2)排水户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材料。
2、施工:申请单位按照经同意的接驳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完成后向镇水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
3、验收:镇水务中心牵头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提出验收意见。
4、检测:验收合格后,申请单位自行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检测机构对排水水质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5、领证申请:水质检测达标后,申请单位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连同检测报告,向镇生态环境分局申请《城镇污水排入管网许可证》。
6、核发:根据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情况,经审核后由镇生态环境分局核发《城镇污水排入管网许可证》。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事项由横沥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9—837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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