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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促进横沥镇厂房物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修订版)》的决定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8-20 09:37:4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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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及时清理和规范全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更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关于促进横沥镇厂房物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修订版)》(横府〔2023〕15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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