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横沥镇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横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横沥镇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模范人物在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镇倡导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取向,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广东省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市文明委《东莞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意见》(东文明委通〔2020〕10号),结合《横沥镇“道德模范”圆梦计划实施办法》(横府办〔2020〕4号)及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礼遇帮扶对象范围
由镇宣教文体旅游办挖掘、审核、初评、再经由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并推荐,最终获得市或市以上“好人”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公民及其家属,其中家属是指其配偶、子女及父母。
二、礼遇办法
礼遇“好人”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具体办法如下:
(一)表彰奖励:为获得市或市以上“好人”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公民给予表彰。
(二)庆典活动:举办重大节日、纪念日、重要庆典等活动,邀请“好人”代表出席。
(三)走访慰问:在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重点对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宣传褒扬:在全市设置的善行义举榜、公益宣传栏宣传“好人”先进事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报道和出版图书、创作文艺作品、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好人”典型事迹。
(五)公益活动:邀请代表参加进百姓巡讲活动,支持帮助“好人”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扶持成立以“好人”命名的道德模范工作室、好人工作室等公益团队。
(六)赠阅报刊:每年赠送党风党报党刊。
(七)城市入户:对于符合我镇落户政策的“好人”,优先办理入户手续。
(八)参观游览:凡本市3A级及以上景区免门票,免费参观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遗址。
(九)文化服务:在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提供优待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观看各类公益演出。
(十)金融服务:在银行网点享受窗口优先服务。
(十一)住房保障:符合保障住房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十二)医疗保健:横沥医院为道德模范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其在医院诊疗享有优先挂号、优先安排住院床位等服务。每年对其进行一次定点体检和保健指导。视病情需要,为行动不便的道德模范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
(十三)入学服务:“好人”(非横沥户籍)及其家属可优先入读镇内公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
三、帮扶办法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好人”列为帮扶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横沥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子女上学等重大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已故“好人”生活困难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二)帮扶措施及标准
“好人”及其家属,因生活困难或突发事件需要帮助,可以申请如下救助:
1.资金帮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好人”,通过呼吁社会捐赠或依托爱心基金给予资金扶助;
2.医疗帮扶:道德模范及其家属因疾病等原因,可向镇医疗基金或镇慈善专项资金申请救助。经镇相关部门或慈善分会审核后,给予医疗救助;
3.社会帮扶:在全社会倡导和鼓励机关、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帮扶生活困难“好人”;
4.临时帮扶:“好人”及其家属因各种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可向镇慈善专项资金申请救助。经镇慈善分会审核后,给予临时救助;
5.助学帮扶:“好人”及其家属因入学读书经济困难,可向镇慈善专项资金提交助学申请。经镇慈善分会审核后,给予助学救助;
6.养老帮扶:“好人”及其家属(非横沥户籍)可申请入住横沥镇敬老院,收费标准根据个人自理情况,按本镇户籍人员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7. 就业帮扶:对待业的“好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优先推荐其就业。
各项帮扶原则上每年只可申请一次,由于特殊情况,可再次申请救助,单项资金帮扶上限为5 万元。如不符合上述条款的,帮扶资金可在“横沥道德模范圆梦基金”支付,单项帮扶资金上限为 5 万元。
(三)申报审批程序
对“好人”的帮扶,评定和核实由镇宣教文体旅游办负责,经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办理。“好人”及其家属要享受本方案的相关礼遇和帮扶,由其本人或所居住的社区(村)向镇宣教文体旅游办提出申请,再由镇宣教文体旅游办审核身份加盖意见后,分发至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社团办理落实,最终解释权归镇宣教文体旅游办所有。
四、责任分工
镇宣教文体旅游办负责指导制定礼遇帮扶工作措施,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宣教文体旅游办:具体落实表彰奖励、庆典活动、慰问走访、宣传褒扬、公益活动、赠阅报刊、参观游览等礼遇。
(二)镇公安部门:具体落实城市入户礼遇。
(三)镇文化服务中心:文具体落实化服务礼遇。
(四)镇财政分局:具体落实金融服务礼遇。
(五)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落实住房保障礼遇。
(六)镇卫生健康局:具体落实医疗保健礼遇。
(七)镇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落实入学服务礼遇。
(八)镇公共服务办:具体落实资金帮扶、医疗帮扶、社会帮扶、临时帮扶、助学帮扶、养老帮扶等措施。
(九)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具体落实就业帮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对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荣誉称号的,进行登记建档,及时了解其详细情况及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礼遇对象不得以所获荣誉称号名义参与营利性社会活动,如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失去示范性、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的,经调查核实,由命名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荣誉证书,并取消其礼遇帮扶待遇。
政策解读:关于《横沥镇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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