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东莞市横沥镇西部现代化产业园区统筹规划,我市横沥镇人民政府拟实施横沥镇石涌城中村改造项目“工改工”(一期)地块,对位于横沥镇神山工业区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包括如下:
一、规划情况
横沥镇石涌城中村改造项目“工改工”(一期)地块位于横沥镇西部现代化产业园片区统筹范围内,用地涉及横沥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D01-1、D01-2、D01-3、D01-7、D02-1地块。
二、改造单元基本情况
横沥镇石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工改工”(一期)地块位于横沥镇神山工业区,单元总面积为5.0255公顷。采用政府主导模式,由横沥镇人民政府作为改造主体。改造单元现状主要为旧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6473.64平方米,容积率约为1.1。
单元实施改造面积为5.0255公顷,全部已标图建库,标图建库号44190010612。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为0.8796公顷,土地权利人为东莞市横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有合法用地手续;集体建设用地4.1459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东莞市横沥镇石涌股份经济联合社,有合法用地手续1.8403公顷,土地使用权人分别为横沥镇工交办(横沥镇工交办于2002年因资产重组已取消,其资产由横沥镇工业发展总公司接收,公司名称已于2022年1月13日变更为东莞市横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勤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合法用地手续2.3056公顷。单元外拆除面积为0.1979公顷。改造范围内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
改造范围内涉及6处公有资产,共4.1317公顷,权利人分别为东莞市横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横沥镇工交办、东莞市横沥对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现状用途全部为工业,全部已取得公有资产经主管部门同意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
项目改造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管控规则,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已批控规,项目拟改造为一类工业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林地、预留建设用地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31490.19平方米,容积率4.0,总建筑面积125960.76平方米,该地块不申请分割销售;一类工业用地4392.6平方米,容积率4.0,总建筑面积17570.4平方米;神山一路用地面积6171.15平方米;神山三路用地面积4347.99平方米;恒泉路用地面积787.06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1622.85平方米;林地面积1140.64平方米;预留建设用地面积302.35平方米。改造范围内道路用地、公共绿地、林地后续由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由横沥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管理。
三、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横沥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法律法规及东莞市“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单元外拆除等事项充分征求原权利人的意见,并经全部原权利人同意。
改造范围内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已经过东莞市横沥镇石涌股份经济联合社成员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以上事项。
(二)补偿安置情况。经横沥镇人民政府党委会会议审议同意,已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明确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对原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横沥镇人民政府已与东莞市横沥镇石涌股份经济联合社、香港勤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横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补偿安置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已按协议落实补偿;不再另外安排留用地和计提征地社保费,且未因征地补偿安置产生纠纷。
(三)开展征地前期工作。改造地块涉及征收土地4.1459公顷,全部已纳入《东莞市2025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六批)》(批复号为粤府土审成片(12)〔2025〕26号)。已依法完成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未提出听证,按规定不需开展听证。
四、拟办理用地手续情况
改造范围内2.3056公顷集体土地申请完善转用手续,其中2.3056公顷集体土地于1987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发生违法用地行为,已按用地行为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处理(处罚)。
经东莞市横沥镇石涌股份经济联合社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4.145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交由横沥镇人民政府进行主导改造。
五、收储收地情况
该改造单元项目拟收回东莞市横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0.8828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含改造范围外0.0032公顷国有土地),土地权利人已同意我镇人民政府以货币补偿方式协议收回其名下0.8828公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该改造单元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4.1459公顷,经完善转用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纳入政府储备用地。
经核查,地块不存在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符合地价评估及土壤环境评估等开发要求。
六、供地情况
本项目中工业用地拟采取公开挂牌出让方式推出市场交易,具体情况如下:地块一: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M1),面积为31490.19平方米,容积率2.0≤R≤4.0,计容建筑面积12.5961万平方米,供地方案另行报批。地块二: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M1),面积为4392.59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2.0≤R≤4.0,计容建筑面积1.7570万平方米,纳入镇级储备用地,供地方案另行报批。
单元内林地面积1140.64平方米不供地。单元内公共绿地面积1622.85平方米、神山一路面积6171.15平方米、神山三路面积4347.99平方米、恒泉路面积787.06平方米,拟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给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供地方案另行报批。
七、其他
资金筹措。项目拟投入资金由土地竞得方自行筹措资金。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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