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1号)涉及我镇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阿彪副食店销售的“黑芝麻”
(一)东莞市横沥智哥卤制品加工店销售的“黑芝麻”(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1-12-15),“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黑芝麻”。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黑芝麻”5斤,2斤用于抽样检验,剩余3斤也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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