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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29B0014号)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11-25 17:14:0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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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9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招新蔬菜档销售的“豇豆”

  (一)东莞市横沥招新蔬菜档销售的“豇豆”(规格:8斤,进货日期:2021-7-7),“水胺硫磷”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横沥招新蔬菜档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1〕291027B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蔬菜档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菜档分析上述食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添加“水胺硫磷”,导致抽检出现不合格情况。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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