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5号)涉及我镇3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友记豆芽店销售的“绿豆芽”
(一)东莞市横沥友记豆芽店销售的“绿豆芽”(规格:散装,进货日期:2021-05-25),“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绿豆芽”。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绿豆芽”200斤,其中4斤用于抽样检验,剩余196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横沥东熙茶餐厅销售的“贵妃白切鸡-(1人份)”
(一)东莞市横沥东熙茶餐厅销售的“贵妃白切鸡-(1人份”(规格:散装,生产加工日期:2021-06-09),“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贵妃白切鸡”。经调查,该店一共生产加工上述“贵妃白切鸡”2只,其中1只用于抽样检验,剩余1只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东莞市横沥新大其芳饮食店销售的“葱油鸡(半只)”
(一)东莞市横沥新大其芳饮食店销售的“葱油鸡(半只)”(规格:散装,生产加工日期:2021-06-09),“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葱油鸡”。经调查,该店一共生产加工上述“葱油鸡”3只,其中1只用于抽样检验,剩余2只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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