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东文广旅体( 横 )罚字〔2019〕第 10号 | 东莞市杰辉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 |
东莞市杰辉网吧 | / | 刘仕建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 |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主动履行,2019年08月27日 |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19年08月14日 | / |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