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东莞市玖源酒业有限公司等200家企业(具体名单见横沥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中国东莞横沥镇栏目http://www.dg.gov.cn/hengli/查询)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200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赵烔、陈庆辉 联系电话:0769-8337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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