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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保)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5-07-03 11:33:0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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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保)

1、申请对象:凡具有我镇常住户口的村(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10元的,符合《东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2、申请程序: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流程:

(1)由户主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填写《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3)村(居)委会审查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人进行核实

(4)村(居)委会审查核实后对外公示7天,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并附两委干部会议记录和签名报填社会事务办,镇社会事务办审查核实。

(5)市民政局审批。

(6)镇财政每月10号前拨款到低保对象的农村信用社专户。

说明: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原则上统一在每年9月至10月进行,为期二个月。遇有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随时申请。

     3、办理地点: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419号镇政府一楼社会事务办公室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8371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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