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横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横沥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向我局申请变更诊疗科目,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设置人: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二、医疗机构名称:东莞市横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横沥镇计划生育服务所)。
三、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医疗机构地址:东莞市横沥镇田头村彩霞路105号。
五、原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产科(仅限开展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现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外科(仅限开展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六、牙椅:3张。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电话:0769-83711331。来信请寄:东莞市横沥镇卫生健康局,邮编:523460。
东莞市横沥镇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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