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宏祥电器有限公司等108家企业(具体名单见横沥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中国东莞横沥镇栏目http://www.dg.gov.cn/hengli/查询)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联系人:李志华、朱瑞莹,联系电话:83377317、8337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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