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9号)涉及我市1家水产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陈兰水产店销售的“黄骨鱼”(规格:10斤,进货日期:2021-07-07),“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鱼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黄骨鱼”。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黄骨鱼”1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6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横沥陈兰水产店销售的“花甲”
(一)东莞市横沥陈兰水产店销售的“花甲”(规格:15斤,进货日期:2021-07-07),“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鱼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花甲”。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花甲”1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6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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