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黄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业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认真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同时征求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黄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黄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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